河北君圣检测检验技术有限公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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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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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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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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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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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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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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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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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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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ZP201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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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唐国际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储煤场棚化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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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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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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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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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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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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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ZP201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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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储运堆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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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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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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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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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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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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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ZP201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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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钢威立雅(唐山)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水处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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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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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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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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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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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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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ZP20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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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50MW机组余热余压综合利用技改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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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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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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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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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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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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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ZP201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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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客化学(东光)有限公司35000吨DSD酸还原工序清洁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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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蕙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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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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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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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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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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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ZP2016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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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维智达美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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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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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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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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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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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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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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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ZP2016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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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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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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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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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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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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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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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ZP2016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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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敬业钢铁有限公司炼钢系统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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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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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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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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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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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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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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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ZP20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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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加装湿式电除尘器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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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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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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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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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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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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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ZP201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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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宝钢制罐北方有限公司钢罐改钢铝两用线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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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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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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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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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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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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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ZP201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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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劣质油加工扩建工程350万吨/年重交沥青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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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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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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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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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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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唐国际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储煤场棚化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河北大唐国际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储煤场棚化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该项目位于河北大唐国际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占地面积11285平方米,储煤6.9万吨。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魏胜桃
报告编制人:李冰
评价组成员:朱峰、李彦亮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煤尘、噪声。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储煤场棚化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在遵循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下,建成投产后,预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河北大唐国际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储煤场棚化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尤其是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的正常使用、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2)应确保外来人员进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配备有效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3)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储煤场棚化项目在评价单位评价资质服务范围之内,评价目的明确、依据较充分、方法程序正确;评价报告对项目进行的工程分析较详细,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辨识,评价内容较完整;报告的编制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评价结论正确;专家组同意通过《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后可通过评审。
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位于石家庄市栾城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裕翔大街60号。该公司现有2×300MW燃煤发电机组,年发电量30亿kWh,年供热量550万GJ。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李英儒
报告编制人:刘立虎
评价组成员:关蕙雨、李彦亮
三、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煤尘、矽尘、石灰石粉尘、石膏粉尘、其他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氨、二氧化氯、硫化氢、柴油、三甲苯磷酸酯、六氟化硫及其化合物、盐酸、硫酸、氢氧化钠、噪声、高温、工频电磁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公司工作场所所测化学因素、粉尘浓度、高温、工频电场强度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部分岗位接触噪声超标(超标岗位配备耳塞,防护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评价结论
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合理;建筑物采光、照明、采暖能满足卫生要求;各作业场所设置的个体防护用品、警示标识、辅助用室基本符合要求;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较为完善。在现阶段生产运行过程中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河北敬业钢铁有限公司炼钢系统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河北敬业钢铁有限公司炼钢系统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河北敬业钢铁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市平山县南甸镇南部,主要产品为螺纹钢、中厚板、热轧卷板。河北敬业钢铁有限公司炼钢系统年产连铸坯400万吨,钢坯700万吨。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李英儒
报告编制人:李英儒
评价组成员:刘立虎、刘亚斌
三、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河北敬业钢铁有限公司炼钢系统存在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二氧化硫、甲烷、氧化钙、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白云石粉尘、萤石混合性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高温、噪声、紫外线、工频电磁场等。
检测结果: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浓度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工频电场、紫外辐射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部分岗位噪声超标(超标岗位配备耳塞,防护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部分岗位高温超标(超标岗位为巡检作业,值班室配有防暑设施,防护、职业卫生管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评价结论
河北敬业钢铁有限公司炼钢系统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合理;建筑物采光、照明、采暖能满足卫生要求;各作业场所设置的个体防护用品、警示标识、辅助用室符合要求;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较为完善。在现阶段生产运行过程中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唐钢威立雅(唐山)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水处理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唐钢威立雅(唐山)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水处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唐钢威立雅(唐山)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水处理项目位于滦县工业聚集区内,年处理循环水18477×104t、酚氰废水年处理量77.75×104t。
二、项目负责人:李英儒
报告编制人:李英儒
评价组成员:刘立虎、刘亚斌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项目存在或产生酚、煤焦油沥青挥发物、苯、甲苯、二甲苯、氨、氰化氢、硫化氢、氮氧化物、盐酸、硫酸、氢氧化钠、磷酸、过氧化氢、碳酸钠、四氯化碳、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活性炭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噪声、紫外线、工频电磁场等。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唐钢威立雅(唐山)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水处理项目,在遵循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下,建成投产后,预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可得到有效的控制,能够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因此,从职业病防治角度考虑,该项目可行。
2、建议
(1)该项目建成后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工作,并定期公布检测结果。
(2)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3)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唐钢威立雅(唐山)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水处理项目在评价单位评价资质服务范围之内,评价目的明确、依据较充分、方法程序正确;评价报告》对项目进行的过程分析较详细,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辨识,评价内容较完整;评价报告》的编制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评价结论正确;专家组同意通过《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后可通过评审。
河北宝钢制罐北方有限公司钢罐改钢铝两用线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河北宝钢制罐北方有限公司钢罐改钢铝两用线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河北宝钢制罐北方有限公司决定在原项目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钢罐改钢铝两用线项目技术改造,改造后每年可切换生产206/202型500ml、355ml、330ml钢制和铝制二片易拉罐7亿罐。该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河北省遵化市通华西街河北宝钢制罐北方有限公司厂区内。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李英儒
报告编制人:朱峰
评价组成员:朱峰、高洁、李彦亮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或产生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高温;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氢氟酸、磷酸、硝酸、硫酸、氢氧化钠、正丁醇、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甲烷、盐酸、酚醛树脂、环氧树脂、电焊烟尘、其他粉尘、紫外线。
该项目作业场所所测化学因素、粉尘浓度、高温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部分岗位噪声超标(超标岗位配备耳塞,防护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通过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及其合理性与有效性评价和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符合性评价,同时结合本次职业病危害检测和体检结果,在该项目所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防护措施均正常运转情况下,能起到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的作用。河北宝钢制罐北方有限公司钢罐改钢铝两用线项目当前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河北宝钢制罐北方有限公司钢罐改钢铝两用线项目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对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的日常及定期检测,根据检测浓度及强度的变化情况对作业场所进行分级,根据分级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3)该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4)如果委托外部单位进行作业时,应加强对外协单位的管理,确保外协单位按照本单位的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以确保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认为评价报告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对职业健康条件进行了评价,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进行了评价,并通过检测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评价报告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的审查。但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后需经专家审核确认。
沧州维智达美制药有限公司
年产1000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沧州维智达美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简介:随着市场对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需求的进一步增加,沧州维智达美制药有限公司决定投资建设年产1000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经一路东侧)。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刘振国
报告编制人:刘立虎
评价组成员:刘立虎、魏胜桃、李彦亮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项目建成后,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盐酸、硫酸、乙酸乙酯、四氢呋喃、苯、甲苯、丙酮、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三氯甲烷、二甲基甲酰胺、三氯氧磷、硫酸二甲酯、甲醇、过氧化氢、噪声、高温、其他粉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沧州维智达美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总平面布置、生产设备布局符合规范要求;拟采取的有毒物质、高温、噪声等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该项目在遵循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下,建成投产后,预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沧州维智达美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厂房禁止有过敏反应人员进入或停留。拟建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涉及较多药物粉尘,应根据不同药物粉尘的特性如致敏性和刺激性等加强检查和教育工作,尤其应注意混粉岗位接害人员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减少药物粉尘危害。
(2)拟建项目中药物中间体及药物本身,能引起机体过敏反应,应加强作业场所通风,并严格执行健康监护制度。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组认为河北君圣检测检验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沧州维智达美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格式内容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导则的要求;报告对该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进行了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可以起到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健康的作用。评价报告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的审查。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后需经专家审核确认。
彩客化学(东光)有限公司35000吨DSD酸还原工序清洁生产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彩客化学(东光)有限公司35000吨DSD酸还原工序清洁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简介:彩客化学(东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是彩客化学(沧州)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位于河北省东光县104国道大张段东侧。生产规模:一期生产氧化铁红15000t/a,DSD酸5000t/a;二期生产氧化铁红15000t/a,DSD酸5000t/a;三期生产氧化铁红45000t/a,DSD酸15000t/a;四期生产氧化铁黑16000t/a,DSD酸10000t/a。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刘振国
报告编制人:关蕙雨、刘亚斌、索晓明
评价组成员:刘振国、关蕙雨、刘亚斌、索晓明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煤尘、矽尘、氨、氢氧化钠、硫酸、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噪声、高温。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彩客化学(东光)有限公司35000吨DSD酸还原工序清洁生产项目总平面布置、生产设备布局符合规范要求;拟采取的粉尘、有毒物质、噪声、高温等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该项目应遵循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下,建成投产后,预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彩客化学(东光)有限公司35000吨DSD酸还原工序清洁生产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在以后的管理中应严格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的要求,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
(2)确保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作业人员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处于有效运行状态,并进行定期的检修、维护。
(3)加强职业健康教育,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现场监督管理,督促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切实保护工人健康。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组认为《彩客化学(东光)有限公司35000吨DSD酸还原工序清洁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格式、内容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导则的要求。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辨识,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报告提出了比较合理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的评审。评价单位应按照以下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并经专家组长确认后,作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依据。
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劣质油加工扩建工程350万吨/年重交沥青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劣质油加工扩建工程350万吨/年重交沥青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该项目建在沧州市渤海新区临港化工园区(南化工园区内),厂址在规划的沧津高速东侧3.7km,海防公路西侧3.5km,厂址中心坐标北纬38°17′90″,东经117°42′58″。该项目加工劣质油350万t/a;生产重交沥青210万t/a、溶剂油5.25万t/a、轻质燃料油47.25万t/a、重质燃料油82.25万t/a。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刘振国
报告编写人:索晓明
评价组成员:刘振国、李彦亮、索晓明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石油沥青、溶剂汽油、柴油、蜡油、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噪声、高温、工频电磁场。
该项目所测化学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磁场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劣质油加工扩建工程350万吨/年重交沥青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够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经现场调查,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本次评价检测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达到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该项目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本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加强生产现场管理。有效地对生产现场实施管理工作能够充分发挥通风排毒等技术措施的功能,降低有害物质对作业人员的伤害。
(2)设备大修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为检维修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检维修人员的正确佩戴。同时应做好设备大修时的应急救援工作。
(3)在《承包商管理制度》、《承包商安健环协议》中应载明关于对承包商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要求的条款,设备大修及其他的外包作业,应选择具备相应职业病防护能力的单位和个人。
(4)该项目在日后生产过程中,因管道、设备、管道与设备连接处腐蚀等原因造成跑冒滴漏,该公司应精确记录泄漏点位置和当时操作温度、压力参数,管道材质、紧固件标准,并做好存档工作,为事后分析积累资料。
(5)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脱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及时修整或更换。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评价报告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的审查。但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后需经专家审核确认。
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加装湿式电除尘器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加装湿式电除尘器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该项目位于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以东约100km的黄骅港港口码头南侧,北距天津市120km,西距黄骅市约55km。厂区地理坐标:北纬38°18′27.89″,东经117°52′44.37″。该项目加装两台湿式除尘器,每台机组加装一台湿式除尘器,建成后项目每年减少烟尘排放量340吨。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魏胜桃
报告编制人:刘亚斌
评价组成员:魏胜桃、刘亚斌、刘振国、李燕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矽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氢氧化钠、噪声等。
该项目工作场所所测化学因素、粉尘、噪声等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在该项目所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防护措施均正常运转情况下,大部分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起到了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工作环境的作用。
2、建议
(1)企业应加强现场设备设施的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缮,使设备及防护设施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通过日常监测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早期发现职业危害,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同时,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应确保外来人员进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配备有效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加强职业卫生教育,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现场监督管理,督促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切实保护工人健康。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报告》对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对职业卫生条件进行了分析评价。专家组认为《报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评审组认为《报告》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审核后可通过评审并作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
三河电厂350MW机组余热余压综合利用技改工程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三河电厂350MW机组余热余压综合利用技改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该项目位于三河发电厂厂区内,厂址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0′,北纬39°55′。三河发电厂位于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潮白河外,马起乏乡西辛营与赵辛庄之间,地处燕郊经济开发区东侧边缘;该项目设置1台20MW背压机组,增加发电量57720MWh/a;设置8台吸收式热泵机组,共回收余热131MW,供热量359MW。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伍爱华
报告编制人:刘亚斌
评价组成员:伍爱华、刘亚斌、关蕙雨、刘立虎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或产生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高温、噪声、盐酸、硫酸、氢氧化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该项目拟按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设计相应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受编制深度的限制, 警示标识和报警仪的设置存在不足,应结合本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在下一步项目设计中予以补充落实,补充落实后应能符合职业卫生的要求。
2、建议
(1)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尤其是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的正常使用、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2)加强委外作业人员的管理,从职业卫生培训、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职业健康体检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通过听取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介绍,并进行详细论证,专家组认为《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河电厂350MW机组余热余压综合利用技改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格式、内容较规范,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编制要求的规定。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辨识,报告提出了比较合理可行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同意该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但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储运堆场工程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储运堆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该项目位于唐山海港开发区规划四港池西侧,已建停车场及四港池围堰之间,年中转能力1000万吨。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陈光
报告编制人:刘立虎
评价组成员:李英儒、李彦亮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煤尘、噪声。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储运堆场工程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储运堆场工程总平面布置、生产设备布局符合规范要求;拟采取的防尘、防毒、防噪、防暑防寒等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储运堆场工程在采取了预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后,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对毒、害物质按种类、按接触时间进行分别确定防护方法和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健康安全。
(2)按工种、装卸货品和装卸工艺进行职业安全防护培训、并配以相应的保障措施。
(3)根据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委托外委人员对生活污水处理站清淤泥作业时,首先进行通风,经检测(硫化氢、氧气、甲烷等)符合作业条件后,劳动者在监护的情况下,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方可进入作业。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储运堆场工程在评价单位评价资质服务范围之内,评价目的明确、依据较充分、方法程序正确;评价报告对项目进行的工程分析较详细,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辨识,评价内容较完整;报告的编制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评价结论正确;专家组同意通过《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后可通过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