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及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陡河发电厂3-8号机组烟气脱硫提效改造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项目简介: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陡河发电厂(以下简称“陡河发电厂”),隶属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73年,分四期建设,8台机组于1987年10月全部竣工投产,其中1、2号机组停运。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对现有3-8号机组烟气脱硫系统进行提效改造(3-4号机组烟气经脱硝、除尘、脱硫后并入2#烟囱进行排放,5-6号机组烟气经脱硝、除尘、脱硫后并入3#烟囱进行排放,7-8号机组烟气经脱硝、除尘、脱硫后并入4#烟囱进行排放),对原有吸收塔进行改造,增加一层喷淋层,改造吸收塔内部结构及塔外附属设施。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刘振国
报告编制人:李米龙
评价组成员:刘立虎、李彦亮
三、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分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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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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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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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主要部位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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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有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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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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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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浆液输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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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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浆液循环泵、工艺水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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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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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2吸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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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氮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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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高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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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道、吸收塔、氧化风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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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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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膏脱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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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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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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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泵、石膏脱水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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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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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排放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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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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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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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浆液返回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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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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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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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尘、石灰石粉尘、石膏粉尘、水泥粉尘、石棉粉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苯、甲苯、二甲苯、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玻璃鳞片树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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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高温、低温、紫外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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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土建工程、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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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结论和建议
1、评价结论
根据职业健康监护调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9号)、《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等相关的要求,该项目职业健康监护符合要求。
2、评价建议
1)职业健康监护应将全部接害职工纳入健康监护范围,在确定某岗位作业人员是否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时,应考虑其相邻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
2)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3)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时,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6)确保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作业人员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处于有效运行状态,并进行定期的检修、维护。
7)针对日常、定期检测结果,对该装置作业场所做好动态管理,确保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范围内。
8)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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